2019年3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全过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具有综合能力,在提供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服务时,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及委托内容相适应的资质条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在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具备与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相适应的服务能力,同时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本着信誉可靠、综合能力和效率优先的原则,依法选择优秀团队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
2019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提出:要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对部分资质资格实行告知承诺管理。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发展活力的通知》等政策精神,加快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研究决定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