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十二期建筑工业化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进行评价监督的通知-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2020年7月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围绕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总体目标,以大力发展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形成涵盖科研、设计、生产加工、施工装配、运营等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2020年08月2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一、大力培养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人才,壮大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人才队伍,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鼓励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二、培育技能型产业工人。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评价体系,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融通衔接。打通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弘扬工匠精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产业工人队伍;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文件精神,响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提高建筑工业化应用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能力,培养符合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域发展趋势、满足企业用人需求的优质人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决定联合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共同开展建筑工业化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工作。其中,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负责培训工作,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负责考试和培训的评价监督工作。
第十二期建筑工业化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工作已正式启动,考试工作安排如下:
内容 | 时间 |
报名截止 | 2024年3月25日 |
提交报名材料截止 | 2024年3月25日 |
考前学时统计截止时间 | 2024年3月28日 下午23:00 |
考试 | 2024年3月30日 |
公布考试成绩 | 2024年5月6日 |
颁发证书 | 2024年6月15日 |
指导和评价监督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具体报考条件、考试内容、考试安排及合格标准等详见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二期建筑工业化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的通知》。建筑工业化应用专业技术人员考试采用线上考试模式,考试系统登录需人脸识别验证,考试全程视频监控,在线作答相关注意事项见附件2。请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阅读附件相关内容,严格遵守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共同做好第十二期建筑工业化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工作。各相关单位和人员如发现违规宣传、虚假承诺等问题可直接向认证中心投诉。
联系电话:010-64518498
培训组织实施单位:北京中培国育人才测评技术中心
联系电话:010-56538990 010-56538978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证中心
2024年1月15日
附件1:关于开展第十二期建筑工业化应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及等级考试的通知.pdf
附件2:在线考试作答须知